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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构建和谐社会——襄城县检察院检访并举、服务新农村建设纪略
作者姓名:卢喜从  赵亮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面对新时期的新要求提出的宏大构想,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近年来。襄城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结合所在辖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厉行检察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

关 键 词:构建和谐社会  检察职能  检察院  襄城县  新农村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法律监督机关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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