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提倡”、“允许”和“规定”辨
引用本文:龚亚明.“提倡”、“允许”和“规定”辨[J].前线,1984(3).
作者姓名:龚亚明
摘    要:大千世界,纷繁复杂。对此,我们理当相应地想得复杂一点,实事求是,多条渠道,多种处方,多切几刀。这里,分清“提倡”、“允许”、“规定”这三者的界限,就至关重要。否则,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条直路,一种办法,一刀切去,看去简单、爽快、省事,却不免要把事情弄僵、搞糟、办坏。我们之所以要区分“提倡”、“允许”和“规定”,是由于着眼点必须放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上,放在尊重个人的意志和感情上,放在人们的觉悟高低不同的实际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