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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
引用本文:殷啸虎.论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J].法学,2010(1).
作者姓名:殷啸虎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摘    要:宪法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应当正确理解宪法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内涵,以及宪法如何在特别行政区适用。宪法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意义,在于在宪法的基础上形成国家共识,通过宪法认同确立国家认同,包括主体认同、主权认同、制度认同、文化认同。宪法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原则是:属于国家制度层面的规定,完全适用;属于社会制度层面的,允许保留,这方面的内容由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规定,目的是保障国家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方针的实施。宪法在特别行政区适用的基本要求是:宪法是上位法,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法律依据;特别行政区的制度设计,是基于宪法的授权,基本法以及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原则上不得与宪法相抵触;中央政府对特别行政区行使权力的根本依据是宪法;适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适用宪法的具体要求和途径。

关 键 词:宪法  特别行政区  适用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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