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切不可“抓大放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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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成宏.反腐败切不可“抓大放小”[J].党政论坛,19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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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成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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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法案件一直是我们反腐败的重点。但是,日常生活中和平民百姓直接打交道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毕竟是少数,接触多的倒是一些组长、村长、乡长式的“父母官”和水、电、卫生、公安等部门的实权派人物,这些人一旦腐败起来,不是高高在上”的“老爷”,便是咬牙切齿的“老虎”,其危害性和恶劣影响不可小视,因此,反腐败切不可只“抓大放小”。基层干部虽然头衔小一点,查处后的影响和“政绩”远远不及对“大人物”的查处。但他们是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直接贯彻执行者,他们的腐败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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