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0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三十四号主席令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对学习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近日,司法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就这部法律颁布的意义、背景等重大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做好《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人民调解员协会、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人民调解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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