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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代位继承”?
摘    要:正王老师中年丧偶,有俩子一女,长子去年病故,留有一女。今年王老师因病去世。王老师的次子和女儿认为:父亲的遗产应由他们两人继承,并对王老师的遗产进行了分配。长子之女得知情况后,提出要求共同继承爷爷的遗产。但遭到叔叔和姑姑的拒绝,理由是作为孙辈的侄女无权继承爷爷的遗产。于是,长子之女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叔叔和姑姑,要求依法继承爷爷的遗产,法院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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