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角度看和谐社会之三个层面 |
| |
引用本文: | 方飒.从哲学角度看和谐社会之三个层面[J].贵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8(3). |
| |
作者姓名: | 方飒 |
| |
作者单位: | 贵州省社会主义学院; |
| |
摘 要: | 从哲学角度来看,人的生存,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只有在主客体的相对平衡中才能实现。要培养和树立一种以接纳自己、他人与世界为一个和谐共生之整体的主体意识,才能自觉、主动地使人类理性服从于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并在深刻认识和遵循这些规律的基础之上,促进人与自身、与社会、与自然三个层面的协调发展。
|
关 键 词: | 哲学 主客体 和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