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现行代位权制度(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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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志祥,崔冠军.浅析我国现行代位权制度(上)[J].中国司法,2003(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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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志祥 崔冠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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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我国有关立法情况 代位权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债的保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确立了我国合同之债的基本代位权制度;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于代位权的效力等作了一定的补充规定。但与大陆法系的一些法律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代位权制度仍不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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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现行代位权制度 立法 债的保全措施 《民事诉讼法》 中国 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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