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的本质新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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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维国. 认识的本质新论[J]. 新视野, 2003, 1(5): 6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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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维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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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廊坊师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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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认识的本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认识论研究已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观点,如反映论、选择论和建构论等。反映只是认识产生和形成的基础,选择和建构只是认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单纯用反映、选择或建构不足以揭示认识的本质。从马克思现代实践认识论立场来看,反映论、选择论和建构论都未能对认识的社会交往前提和知识的公共性维度作出现实的说明。建构论只是对西方建构主义的一种引进,而西方建构主义虽然蕴含有把公共性看作可靠认识的基础的思想,但并未对此做出明确的说明。不过,这仍对我们揭示认识的本质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因此,作为反映论、选择论和建构论的辩证统一的认识本质观就必然要把认识看成为人们对客体能动的公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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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认识 本质 公共性 |
文章编号: | 1006-0138(2003)05-006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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