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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动态与信息
摘    要:浙江出台服务价格管理新办法从浙江省物价局获悉,今年2月1日起,浙江省宾馆、招待所开始实行新的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规定,宾馆、招待所代办车船机票,原则上不得收取服务费;向旅客提供市话(营业区内电话)服务不得收费,提供长话、区间电话、传真等服务除收取规定的电话费外,可加收不超过10%(特级店为15%)的服务费;宾馆、招待所为旅客提供客房、餐饮、洗衣服务,经物价部门批准,特级店可加收不超过15%的服务费,一级、二级店及其饭店加收不超过7%至10%的服务费。(摘自《信息快报》陆志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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