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利益衡量是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相互矛盾冲突的利益进行分析和比较,找出其存在的意义和合理性,在此基础上作出孰轻孰重、谁是谁非的价值判断。之后.可能出现两种结果:第一,在相互矛盾冲突的利益之间.有的是针锋相对不可调和的,那么利益衡量的结果只能是牺牲或舍弃一个具有较少合理性的利益.而保全一个具有较多合理性的利益,或保护新闻自由或保护公众人物个人隐私。在具体情况下要具体分析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孰轻孰重,只有后者重于前者,限制公众人物的隐私利益才是合理的:第二.在另一些情况下,相互矛盾冲突的利益之间可能相互协调,那各退一步以求得各自的生存空间.即所谓的“权利协调规则”。权利协调是通过一种权利在其保护的范围或程度上做出让步而使另一种权利得到基本满足而得以实现。一般而言,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之间存在着对立.但涉及到具体的案例、具体的人或事,他们之间又可以达到某种程度的协调。处理公众人物隐私权与新闻自由的冲突,法律和社会道德之所以普遍认可权利协调规则,是因为这两种权利都很重要.需要保障两种权利在副作用降到最小的情况下都得到基本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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