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岂能让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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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之如.法律岂能让特权[J].政协天地,2011(2):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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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之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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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日报》发表的吴邦国委员长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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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特权 《人民日报》 事业组织 武装力量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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