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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二年律令·田律》“诸马牛到所”条——兼与曹旅宁先生商榷
引用本文:宋国华.析《二年律令·田律》“诸马牛到所”条——兼与曹旅宁先生商榷[J].法制与社会,2007(2).
作者姓名:宋国华
摘    要:《二年律令·田律》“诸马牛到所”条保护的对象不仅仅是马牛,还有牧马牛之人。杀伤牧马牛之人的行为有弃市和完为城旦舂两种处罚。

关 键 词:田律  诸马牛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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