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后对相对不起诉的行为能否追诉
作者姓名:刘宪章
作者单位: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简介2005年3月,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查明某国有公司副总经理江某于2002年4月间,采用虚报冒领手段贪污公款7000元。鉴于其贪污犯罪数额不大,情节较轻微,且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遂决定对其相对不起诉。2006年1月,检察机关在侦查该公司总经理丁

关 键 词:检察机关  贪污案  犯罪事实  不起诉决定  群众举报  提起公诉  贪污公款  犯罪数额  相对不起诉  犯罪行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