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行为:界定、规制与立法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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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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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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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商事行为虽然具有独立的品质,但是人们对于商行为的界定标准存在一定的争议,由此而衍生出的商行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它们各自反映了不同国家规范商行为所持的观点。从商行为立法的历史演进来看,我国进行商行为立法时必须坚持开放的立法理念,应该采用商行为立法客观主义,只有如此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商行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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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事行为 主观主义 客观主义 立法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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