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模式”的建立
引用本文:刘贵萍,许永强. 论刑事法律关系“三元结构模式”的建立[J].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3, 11(3): 1-8
作者姓名:刘贵萍  许永强
作者单位:1.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贵州,贵阳,550005
2. 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100726
摘    要:长期以来,刑事法学理论的研究基本上是从犯罪人(加害方)的角度着手的,很少从被害人(受害方)视角去考察。但作为确定刑事法学研究架构的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应当包含被害人,即应将传统的刑事法律关系———犯罪人与国家的"二元结构模式"改造为犯罪人、被害人和国家的"三元结构模式"。

关 键 词:刑事法律关系  结构模式  犯罪人  被害人  国家
文章编号:1004-9428(2003)03-0001-08
修稿时间:2002-09-03

On Establishment of Triple Mode of Structure Concerning Criminal Legal Relationship
Abstract:
Keywords:criminal legal relationship  mode of structure  offender  victim  state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