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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县人大常委会出台规定促组成人员履职
作者姓名:李正阳
摘    要:为促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郧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郧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该规定特别强调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制度,规定组成人员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一次无故不参加常委会会议和视察活动的,进行通报批评,一年中三次不参加的,县人大常委会将劝其辞去常委会委员职务。

关 键 词:组成人员  人大常委会  郧县  规定  会议  审议  长效机制  密切联系群众  视察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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