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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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柏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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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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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执法人员询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是修订后的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该规定首次以刑法的形式,规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河私舞弊行为受刑罚惩处;赋予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为的法律监督职权。这对全面推动严格执法具有重要的作用。对于行政执法人员这一大类特殊主体的犯罪,修订后刑法只做了原则性表述,但在如何操作上,有许多问题值得探讨和研究。本文试图对本罪具体适用中的主要问题和难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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