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预防为主原则 掌握队伍建设主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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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曹国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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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预防为主是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1、从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看,预防为主是治本之策。马克思主义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任何事物只有在一定的联系中才能存在和发展。就公安纪检工作来说,预防是治本,惩处是治标,本和标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所谓“本”就是违法违纪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包括思想问题、世界观问题以及体制、机制、法制等问题。所谓“标”就是已经形成的违法违纪现象,其对社会的不良影响和对公安队伍的负面效应已经造成。从治标入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处违法违纪民警,可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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