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第十、十七、二十六、四十四条有“政府组成人员”这一概念 ,第五十六条有政府由什么职务的人组成的规定 ,按照法律条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释义理解 ,似乎对政府组成人员的范围界定并不难。然而 ,实际工作中 ,各级各地的做法不一、范围不同 ;正在进行的市州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又改变了以往的做法 ,要求各级政府统一设工作部门若干个。这样 ,一些地方对哪些人员属于应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 ,感到困惑 ,难以界定。本文拟对政府组成人员范围界定的几个误区和困惑 ,产生难以界定的原因以及如何准确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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