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检察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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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珊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检察应对[J].中国检察官,2015(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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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珊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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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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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存在因不同司法机关而有不同的认识与认识,以及对法庭审判重视程度的不一。检察机关身处刑事诉讼中间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革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密切相关。对此,检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内涵,准确研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机关工作产生的影响,有效转变工作思维、方式,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采信证据、保护诉权、公证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与人民法院一道推动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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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判中心主义 诉讼制度 检察应对 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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