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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制度实践困境和改革完善--以北京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为例
作者姓名:吴春妹  孙海泉  席瑞冰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刑事和解实践困境和改革完善课题组研究成果
摘    要:2012年《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通过立法确立了“刑事和解”制度。即符合法定条件的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达成和解的案件,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宽处理。本文以北京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刑事和解案件为基础,分析刑事和解程序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而提出进一步完善该程序的建议,以期对司法实践提供借鉴,更好的实现刑事和解制度确立的立法目的。

关 键 词:刑事和解  办案实践  主要问题  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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