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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新型的行政法
引用本文:李延铸. 建设服务型政府需要新型的行政法[J].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 2010, 0(4)
作者姓名:李延铸
作者单位:四川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
基金项目:四川行政学院学位办项目
摘    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这不仅要求行政法律制度必须与时俱进,率先变革,同时也为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完善提供了宝贵契机。尤其是,我党确立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基本国策,这就需要通过构建与之相应的行政法律体系而使政府核心职能从秩序行政转变为服务行政。为此,我们必须大胆深入地对这种新型行政法进行理论探索,还应当从历史比较的角度把握其基本特征、范畴体系。对这种新型行政法的深入研究,不仅是建设规范性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性工作,还将直接成为我国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关 键 词:服务型政府  行政法  制度变迁  理论探索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Needing the New Administrative Law
Li Yanzhu. The Construction of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Needing the New Administrative Law[J]. Journal of Party College of Sichuan Province Commttee of CCP, 2010, 0(4)
Authors:Li Yanzhu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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