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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事出有因”型敲诈勒索案件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作者姓名:于浩
作者单位: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1013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陈某与张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交往期间。张某又与孙某多次发生性关系,并怀孕,后张某堕胎。陈某得知此事后对孙某一直怀恨在心。某日,陈某驾车载着张某途经某网吧时,发现孙某在网吧门口处.陈某遂叫来李某等人到该网吧将孙某挟至车上,

关 键 词:主观目的  敲诈勒索  行为人  案件  朋友关系  张某  性关系  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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