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平与国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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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道晖.社会公平与国家责任[J].法治研究,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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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道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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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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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因社会公平失落问题引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其根源主要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片面的发展观、稳定观和权利与利益分配上的倾向性偏差,以及对改革的社会基础动力的漠视。作为社会权益的分配者和调节者的有关部门,忽视或怠于担当对社会主体的“生存照顾”的职责,导致社会群体的利益的分配与调节失衡。同时,既得利益团体和特殊利益集团对弱势群体的掠夺和压迫,使当前社会矛盾还存有阶级性特征。国家责任理论要求国家及其相关各级领导人承担政治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这有利于抚慰受伤害者的心灵,获得社会公平感,促进社会和解。这是文明国家的一种政治道德与法治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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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公平 社会矛盾 国家责任 政治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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