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论体系的核心价值 |
| |
作者姓名: | 王文君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
| |
摘 要: | 对于犯罪论体系,在不同的法系有不同的概念和逻辑构成,就大陆法系而言,犯罪论体系通说是三元递进式犯罪构成体系,其由该当性(法定性),客观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具有递进式逻辑结构的要件构成。其中该当性是第一个逻辑结构也是最重要的逻辑结构。该当性是客观违法性和有责性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不妥善处理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制约刑法学发展的瓶颈就可能始终存在。本文拟从犯罪论体系的渊源、价值判断、事实判断来简单阐述犯罪论体系的核心价值。
|
关 键 词: | 犯罪论体系 该当性 逻辑结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