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的既判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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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振森,王彬.民事判决的既判力[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2,4(6):1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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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振森 王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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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辽宁,沈阳,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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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确定判决对当事人和法院的实质上的拘束力。既判力具有实体法和诉讼法双重性质 ,既判力的客观范围是以在确定判决中经裁判的诉讼标的为限 ,既判力的主体范围就是诉讼标的所涉及的主体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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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判决 既判力 |
文章编号: | 1008-4053(2002)06-0018-03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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