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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宣城5个工作日内回应舆论监督
作者姓名:朱磊
摘    要:日前,安徽省宣城市出台《新闻舆论监督跟踪问效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要求市内机关单位必须接受舆论监督,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应,为新闻舆论监督保驾护航。《办法》出台了相关部门必须接受舆论监督的细则,明确了宣城市舆论监督的主要对象:市内各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关 键 词:新闻舆论监督  宣城市  工作日  安徽省  回应  国有控股企业  机关单位  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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