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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杂志ISSN号
证据的概念与法定种类
作者姓名:
陈瑞华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法学院
摘 要:
一、引言中国立法部门公布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对证据的概念和法定种类做出了较大的调整。根据此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而刑诉法修正案则将此改变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与此同时,刑诉法修正案将证据的法定种类也做了适度的扩展,除了将原来的"鉴定结论"改称为"鉴定意见"以外,还增加了"辨认笔录"、"侦查实验笔录"和"电子数据"等三种新的法定证据形式。这被认为是"根据刑事诉讼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实践需要"所作的制
关 键 词:
案件事实
证据资格
证据事实
表现形式
证据形式
刑事诉讼法
证据载体
刑诉法
办案人员
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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