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中版权被许可人诉权问题比较研究——以《侵权责任法》为出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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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董美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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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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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11FFX007);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编号J51104)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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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版权作为民事权利,被许可人提起侵权之诉应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其核心在于被许可人应当享有著作财产权上的民事权益.依民事行为规则,专有许可构成处分行为与专有权利的授予,专有被许可人作为民事权益的享有者当然可以行使侵权诉权;非专有许可仅仅是负担行为,非专有被许可人只享有合同债权,不能以其自己名义提起侵权之诉.即使获得诉权的特别授予,非专有被许可人仍因缺乏可诉利益而不能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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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版权 许可 权益 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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