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起“反向侵害商标权”案例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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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范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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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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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 情 起诉及答辩:原告北京市温菲尔德工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温菲尔德公司 )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北京北方华娜丝绸服装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北方华娜公司 ), 1将原告生产销售的真丝机绣女式短袖上衣的“温蓝德”商标撕去,换上了被告的标牌加价销售。 2被告专卖柜的导购小姐对顾客称,该服装是被告在国外订织订染的,原告卖的是被告公司处理的残次品。被告的行为致使原告有六千件成衣、九千件半成品积压,该行为已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的侵害,亦构成不正当竞争。因与被告交涉未果,故起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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