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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起“公益诉讼”合格主体的探讨
作者姓名:苗红环  田海滨  于清华
作者单位:1. 国家检察官学院,102206
2. 山东省高密市人民检察院,261500
摘    要:当前.“公益诉讼”在我国尚不是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只是业界形成的一个基本共识:指法律规定的合格主体按照法律的授权,就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益或不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违法之活动。在这个共识中,只是对“公益诉讼”的范围、程序等进行了笼统概括,对于何为“法律规定的合格主体”却没有一个详细的解释。

关 键 词:公益诉讼  法律规定  国家利益  基本共识  法律概念  社会公益  提起诉讼  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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