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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务院关于同意將吉林省長嶺縣保康鎮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轄給吉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員会的批复
摘    要:吉林省人民委員会1956年1月23日(56)吉民字第79号报告及附件收悉。同意將吉林省長嶺縣第七区保康镇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中旗管轄。关于交接中的有关具体問題,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将交接的情况和日期徑报内务部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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