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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
作者姓名:姬亚平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行政法专业研究生
摘    要:<正> 抽象行政行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学理概念,理论界给抽象行政行为新下的定义并不一致.例如,有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有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和事项所采取的行为;还有人认为抽象行政行为等于行政立法行为,即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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