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同法上的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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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兴全. 论合同法上的交付[J].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1, 14(3): 5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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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兴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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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兴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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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交付是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判断标准,然而两个法律均未明确给出交付的定义.本文就此问题展开探讨,认为交付是合同当事人转让对货物的占有的法律行为,由此,交付是合法行为,任何非法行为均不构成合同法上的交付,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笔者认为交付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事实,更不仅仅是一种事实行为.交付是一个法律行为.文章还对我国合同法就交付的具体规定、违约对交付的影响、保留所有权约定中的交付问题、试用买卖中的交付问题等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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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合同法 交付 保留所有权 试用买卖 |
修稿时间: | 2000-08-26 |
On the Delivery in Contract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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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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