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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可否用被监护人的钱去做生意
作者姓名:包乾风  陈胜辉
作者单位: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
摘    要:【案情】农民李某、林某夫妻在一次车祸中不幸死亡,留下10岁儿子李林。李林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去世,除舅舅外,没有亲属朋友表示愿意做其监护人。于是,经李林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指定,舅舅成了李林的监护人,李林带着从父母处继承的6万元钱与舅舅生活。

关 键 词:被监护人  生意  外祖父母  李林  村委会  案情  亲属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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