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襄阳县人民法院处理不当 一起离婚案件转化成刑事案件
摘    要:襄阳县人民法院因对一起离婚案件处理不当,矛盾激化,男方抠掉了女当事人的左眼球,使其终身残废;同时,严重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声誉。罪犯刘长华,男,现年三十一岁,襄阳县张湾农机修造厂工人。受害人赵先荣,女,现年三十二岁,湖北空压机厂职工。双方于一九七六年结婚,生一女孩。一九七七年五月起,刘就经常无端对赵进行打骂。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日晚,刘回家时因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