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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持证视察的几点体会
摘    要:代表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可以持代表证就地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这些规定为人大代表持证视察提供了法律依据。代表持代表证就地视察,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一种重要形式。代表持代表证视察,可以使人大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及人大代表反映民意经常化、制度化。持证视察工作的有效开展,将进一步密切党与政府同人民大众的血肉联系,大大地增进政府对民意的体察,有效地促进政府的各项工作。归根到底,可以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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