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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熟人套牢的区长黄云
作者姓名:张小谭
摘    要:“被告人黄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232万余元。”2008年11月11日,当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公开宣判后,拥有双硕土头衔的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终于从熟人编织的“钱网”里解脱。

关 键 词:黄云  区长  套牢  中级人民法院  有期徒刑  没收财产  违法所得  九龙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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