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性质否定之否定浅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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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萍.家务劳动性质否定之否定浅议[J].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19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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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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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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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务劳动,指为家庭成员提供正常生活而进行的一切劳动,包括做饭、洗衣、收拾、敬老抚幼以及社交礼仪活动。在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家务劳动具有不同性质。本文就公有经济和私有经济制度下家务劳动的两种性质的否定之否定略述已见,从而使读者窥见到“家务劳动具有社会价值”,“家务劳动应该计入国民生产总值”以及“妇女回家”“分享丈夫工资一半”等言论的虚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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