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行为公法保护制度探讨——以加强对无因管理者权利的保护为重点 |
| |
作者姓名: | 曹达全 |
| |
作者单位: | 苏州大学,江苏,苏州,215006 |
| |
摘 要: | 我国主要通过私法制度对无因管理行为加以规范,这远不能满足充分保护无因管理者权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无因管理行为公法保护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其必要性是:私法规范无因管理行为不够全面,私法保护无因管理者权利不够充分,通过公法保护无因管理行为符合行政民主的价值理念,无因管理行为本身也具有公法上的独特价值;其可行性是:建立和完善无因管理行为公法保护制度,具有可资借鉴的基本经验,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制度基础.建立和完善无因管理行为公法保护制度,首先应明确无因管理公法制度的价值目标,其次应确立无因管理行为的公法地位,最后应完善无因管理者权利保护制度.
|
关 键 词: | 无因管理行为 公法保护制度 必要性 可行性 构想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