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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制度之我见
作者姓名:赵楠楠
作者单位:上海武警政治学院军法教研室
摘    要: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倡扬社会互助的道德追求,本文认为应确认无因管理的合法性,以阻却管理行为的违法性,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

关 键 词:无因管理之债  管理人  受益人  法定义务  约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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