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芗城区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00%社会化发放后,为确保养老基金的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领取养老资格的核查力度。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企业离退休(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定及其基本情况调查。离退休人员的生存和有否被判刑的情况由原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给予证明。二是根据闽劳保[1999]2号文规定,凡属异地安置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向社保公司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当年生存证明材料;三是定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离退休人员,提供由驻外领馆(办事处)或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并经驻外使馆(办事处)认证的本人生存证明书。四是对于停产、关闭企业及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办退的退休人员由社保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五是设立、公布了冒领养老金举报电话,鼓励知情者举报。自2002年下半年,芗城区社会劳动保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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