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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卫生厅关于一九五四年卫生技术人员工资调整及执行新标准的通知
摘    要:为了贯彻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关于一九五四年全国卫生技术人员调整工资、包干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我省目前各地区各单位工作人员级别情况,对全省卫生技术人员工资、包干费级别调整,特提出如下各项,希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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