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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学纯诉上海市工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案
摘    要:原告:彭学纯,男,56岁,住上海市沪太路。被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住所地:上海市肇嘉浜路。法定代表人:张文蔚,该局局长。原告彭学纯2000年12月1日向被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工商局)投诉,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对上海有线电视台戏剧频道播放违法医疗广告,误导其妻子就医时死亡一案进行查处。工商局口头作出有关节目不属于广告,不予立案后,彭学纯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2000年8月16日晚,我妻子看了上海有线电视台戏剧频道播放的介绍411医院的电视医疗广告后,于8月21日住进了该医院进行治疗,29天后竟然无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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