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Copyright与Copyleft的激烈碰撞,从而形成了两者相互博弈的模式。著作权法是保护作者人身和财产利益的有力武器,但是对于著作权的过度保护必然影响到公众基于合法目的对作品的合理使用,这势必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著作权的限制和例外正是出于对公共利益保护的考量。"实然"法为了实现"应然"法的目标,需要客观可量化的标准来判定。而考量著作权的限制与实施,关键在于建立一种利益平衡机制。在Copyright与Copyleft博弈模式下,著作权保护应当注重个人利益、社会利益的统一,实现双赢和利益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