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
引用本文:李显冬,石文墨. 矿业权的私权法律属性[J].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14(2)
作者姓名:李显冬  石文墨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清楚地将矿业权归入用益物权,确定了在学界倍受争议的矿业权的法律属性。将矿业权这一带有明显公法色彩的权利规定为私权,对于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有着巨大的意义。然而,《物权法》只是概括性地明确了矿业权的用益物权属性,具体的权利运作和实现过程还有待《矿产资源法》的修正和完善。本文拟对这些方面进行简要分析,并结合《物权法》的规定提出一些关于《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思路。


Legal nature of Private rights of Mine ownership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