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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管理的"三监督一救济"
作者姓名:李玉鹏  刘立民
作者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如何从根本上实现看守所科学化管理,使看守所脱离侦查机关的管理而处于中立的地位,需要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的专业监督、人民巡视员和媒体的社会监督、律师帮助权的自力救济”三种外部监督方式和救济手段.并重新审视看守所的功能与管理配置。

关 键 词:科学化管理  专业监督  救济手段  看守所  律师帮助权  侦查机关  检察机关  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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