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和根基。这就指明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所必须坚持的核心和方向。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建立、发展与理论和实践的根据,以及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思路和对策,应做到:提高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探索公有制的实现新形式;大力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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