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克制”——律师业精神使命和良性发展之逻备斯 |
| |
引用本文: | 朱祖飞.“自我克制”——律师业精神使命和良性发展之逻备斯[J].法治研究,2009(1):97-101. |
| |
作者姓名: | 朱祖飞 |
| |
作者单位: | 浙江浙南律师事务所; |
| |
摘 要: | 当代社会,物质功利主义兴起,律师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理想困惑,出现种种职业道德缺乏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人类意识相对自主性和独立性角度出发.提出律师职业共同体主体性的重要性,重述律师业的价值在于:捍卫法律正义,从而得出律师自我克制的意义和必要性。
|
关 键 词: | 绝对物质 精神价值 法律正义 自我克制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